招生政策公布,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近日,咸阳市教育局公布了2024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该政策明确了招生对象、招生原则、招生范围、入学方式和招生程序等内容。
招生对象和原则
根据政策规定,咸阳市的义务教育学校仅限一年级和七年级进行招生入学。一年级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七年级招收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学生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招生原则是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以县为主管理。
招生范围和入学方式
公办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而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市区内进行招生。如果不满足需求,民办学校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申请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市域进行招生。公办学校采取免试登记入学方式,而民办学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对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方面,残疾儿童少年按照“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进行分类入学,而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则依据相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招生程序
公办学校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免试登记入学,而民办学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录取结果,并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加强组织管理,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最后,该政策还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招生程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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